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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房地产企业进入租赁市场建立政策鼓励出租自有住房
作者: 发布于:2016/6/15 13:32:2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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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016年3月,“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进入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后,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包括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等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措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秘书长柴强对记者说:“目前房地产企业进入租赁市场的意愿不足,对居民个人来说,仍然愿意买房,租房只是作为暂时过渡。发展租赁市场,需要政府一定的引导。”

  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在5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鼓励租赁市场发展的六项措施,即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税收优惠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以及加强住房租赁监管。

  在陆克华看来,发展租赁跟阶段性去库存有关系,但并不主要是出于去库存的目的,例如北京和上海并不存在去库存的问题,可是特别需要发展租赁市场。

  柴强对记者说:“房地产行业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一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为主,二是以存量房投资和交易为主,三是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租赁市场也意味着我国房地产行业出现拐点。”

  实际上,早在200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提出住房租赁。但与发达******租房占比达到40%到60%相比,我国仍以自有住房为主,自有率达到80%到9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说:“此次高层提出的措施击中了租赁市场裹足不前的痛点,其核心就是增加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管理、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从供给侧方向出发进行改革,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具体来看,在增加房源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并且还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以及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据陆克华介绍,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包括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相关文件很快会出来。

  据柴强介绍,目前住房租赁企业的税费负担大概在17%左右,成本高导致企业进入租赁市场的动力不足,国务院的优惠政策推出后,行业有望迎来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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