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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2013年吉林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作者: 发布于:2014/1/1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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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2013年,一场扫除积弊、正风肃纪的行动激荡江城。

  截至2013年12月底, 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46件,处分563人,开除党籍98人,开除公职21人,对腐败分子频频亮剑;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同比下降74%,人均经费下降12%;会务经费支出减少30%;制定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公款接待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制度514个……抓早抓小,防止养痈成患……

  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过去的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主业主责,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际成效,有效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的好转。

  铁面执纪:对“四风和不落实问题”“零容忍”

  2013年新年伊始,市委常委会制定出台《中共吉林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对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随着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的深入推进,又集中出台了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内宾接待工作、市本级及市直部门财政预算管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市本级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集中核算管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加强会议文件简报和节庆论坛展会规范化管理、加强组织人事制度规范化管理9个方面暂行规定,对违反规定踩“红线”的行为一律“零容忍”。

  各县(市)区、各部门迅速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市共废除制度文件62个,修订718个,新出台514个,形成了全市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制度体系。

  规定见成效,关键在落实。

  市委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树立“六种风气”,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制定《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委常委会班子学习制度》、《市委常委下基层工作制度》,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自上而下的刹风整纪强力推进,“下基层、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活动深入开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进行部署,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市纪委紧盯关键节点,连下“会员卡禁令”、“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烟花爆竹禁令”等多道禁令,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三级联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群众监督,舆论发声,全程录像……重拳出击“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公务接待经费过高和办公用房等问题,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38756名干部职工作出“零持有”报告。深入开展公务用车治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购置公车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据统计,2013年,市纪委牵头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专项检查7次,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检查67次,市纪委严肃处理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1起12人,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

  一年的冲刷涤荡,换来的是新风扑面。这种改变,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公款吃喝少了,不必要的支出少了,迎来送往的少了,大操大办的少了,车轮上的腐败少了;相反,进食堂的多了,廉洁务实的多了,脚沾泥土进基层的多了,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蔚然成风!

  肃贪惩腐:坚决让违纪者付出代价

  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态度坚决:既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又切实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坚决让违纪者付出代价。

  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要求,紧扣全市发展全局,聚焦中心,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案件协调会、调度会,把握动态,周密部署。对典型的案件,市委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会直接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坚决支持市纪委依纪依法办案。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纪委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协作办案机制,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案件检查工作的督导,积极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一张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表显示,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548件(次),同比增长16.83%;立案数同比增长3.41%;涉及县(局)级干部9人,同比增长28.57%;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9人,教育和警示了党员干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办案工作的着力点,严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的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三乱”、医药价格、事业单位收费专项治理,深化了政行风建设。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集中开展了5轮监督检查,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落实;对国土、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整改问题206个,纠正和退还违规资金1144.34万元;对在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下发了11份整改通知书。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查找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市纪委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省夹皮沟老金矿事故、吉林中油数据中心土地平整项目工程“2·23”生产安全事故、昌邑区“1·19”1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等责任追究情况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在蛟河市丰兴煤矿2012年“4·6”重大透水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7名党员干部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力推“五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低保领域,市民政局所属的市社会救助局、各县(市)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驻地和社区(村)固定地点设置了******公示板或电子显示屏,将低保政策和审核流程以及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咨询电话全部予以公示;公示“联审联批”结果,对低保家庭的情况长期公示。

  这是我市深入推进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即“五权”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3年,全市深入开展“五权”工作,将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着力解决权力干预市场、权力取得无据、权力过分集中、“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精心编织制度的笼子,力避权力寻租。出台《关于在全市深入推进“五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将23项任务分解由10个部门牵头完成。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吉林市纪委同级监督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县(局)级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办法》等重要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超前完善制度“笼子”。

  阳光示权,力克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吉林市全面推进各项公开制度,全市党务公开覆盖面达100%,各级党政机关及组织全部按时编制和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县两级公共事业单位全部编制完善了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普遍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实现承诺、考核、评议“全覆盖”,完善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程控权,规范权力运行,使其由“无限”到“有度”。 采取层层包保、层层落实的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为全市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对全市“十项攻坚战”、“十大功能区建设”、“十大民心工程”和“十项民生任务”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促进了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建设。开展软环境攻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26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督查新开工项目616个,暗访并督促窗口服务部门整改问题45个,受理、查办了涉软投诉168件,优化了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

  坚持“组织体系网络化、管理制度配套化、监督方式多元化”的工作理念,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履职、廉洁履职为重点,深化农村“3+1”模式和城市社区“三规范、两建立、一提升”工作,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自上而下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督网络。

  全面推广“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模式,建成各类科技平台32个。

  防止好人变“苍蝇”,防止“苍蝇”变“老虎”。在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对全市2606名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测试,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115人次、诫勉谈话104人次、任职廉政谈话1408人次。与此同时,广泛开展以“转作风、树正气、倡清廉”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着力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

  为检验“五权”工作推进情况,2013年9月初,市纪委牵头多个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55个单位2011年以来“三重一大”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后随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整改措施。

  忠诚履职: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保证,严格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在忠诚履职的同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本人或亲属、朋友谋取私利;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秉公执纪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违反办案程序或未经批准私自办案、越权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准以案谋私或私下询问、了解不该知道的案情,询情护短,泄露案情;不准私自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收缴的款物。”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市纪委重新修订的“六不准”,为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划出6道“硬杠杠”。

  与这“硬杠杠”配套的,还有包括“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10项内容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十严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冬梅强调,要通过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抓作风、提能力、正自身”活动,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照镜子、正自身,严禁踩红线、越底线。

  打铁还须自身硬。市纪委常委会带头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纪委机关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改进调查研究,学风文风会风进一步好转。

  这一年,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相结合,补足精神之“钙”;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按时递交零持有报告书;实行委内干部AB岗工作制度,20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在B岗位上得到实战锻炼;指导磐石市研发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借力科技手段实现了对案件从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的全过程监控,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市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官方政务微博开通运营,腾讯网对吉林省4463个党政机构微博排出排行榜,市纪委监察局“@江城清风”官方微博荣登“吉林省十大政务微博”,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透明……

  这一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纪委监察局完善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2013年已完成对47个部门和单位的派驻工作,纪检监察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全市76个乡镇纪检组织均达到了“四有”标准,工作经费保障和办案人员补贴基本得到落实。

  这一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建设廉洁吉林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讯员/高海宇 编辑/张蕾)

  http://www.shjnet.cn/xw/jcjsb/201401/t20140117_277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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